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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员工班导师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7-08-14浏览次数:644

英国beat365官方网站入口员工班导师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师生交流,充分发挥学院领导、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等专业教师在员工培养中的作用,为员工老员工涯导航,特实施“班导师”计划

第二条班导师是是员工班集体的导师,指导员工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学院定期组织召开班导师工作会议,交流信息,研究解决问题。

第三条班导师工作要适应新时期员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把握青年员工的基本思想倾向和特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注意积累工作经验。

第四条班导师要以自己的道德素养和严谨求实的作风教育和影响员工,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做员工的楷模。

第二章 条件和选聘

第五条班导师从学院领导、教授和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和聘任,原则上一个班导师只负责一个自然班,历时四年。

第六条班导师应由思想觉悟高、思想作风正派、教学效果好、工作能力强、热爱员工工作的老师担任。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七条班导师通过与同学交流,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及时向学院反映员工情况、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班导师应重点对员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和指导:

1、专业思想、学科发展、学校发展等方面的指导,激发员工的求知欲和学习积极性。

2、学习方法的指导,帮助员工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由基础到专业、由理论到实践的转变。

3、老员工涯规划、个人发展定位、积极择业就业的指导,引导员工完成走向社会的转变。

第九条班导师应深入到员工中去,调查研究、了解和解决员工中的实际问题,每学期至少要与员工班集体交流两次。

第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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